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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中国之声《纵横》报道,每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,是我国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企业进行工商年检的时间。曾广受诟病的“搭车收费”现象又在一些地方上演。在辽宁、江苏、安徽、湖南、云南、陕西等地,均有企业主反映,如不上交一笔企业协会会费,就过不了年检这一关。这里的所谓“协会”,系指“个体劳动者协会”和“私营企业协会”,合称“个私协会”。个私协会都是由民*部门核准登记、工商行*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这也意味着它跟工商年检一点关系都没有。社会组织的活动范围在社会,而不在行*。毫无疑问,只有会员才有向社会组织缴纳会费的义务。而是否加入某社会组织成为其会员,全在社会主体的自觉自愿。工商借年检搭车收取协会会费,属于越俎代庖。依国务院2007年颁发的《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》,行业协会要实行*会分开,设立专门的财务人员,建立行业协会资产管理制度,按有关规定接受监督检查。工商部门本是“个私协会”的监督者,“搭车收费”却在事实上成了运动员。行*权既是参赛选手,又是裁判评委,双重身份埋下腐败的隐患,想不腐败也难。沈阳市工商局某工商所所长就说了大实话:咱们所里头也没有资金来源……说老实话,玩一玩也没有资金,没有活动经费,会费就是给咱们所里头的活动经费了。“搭车收费”成了一些地方的工商部门利益自肥的工具,所谓行*与社会的边界也就荡然无存。被行*权笼罩的“协会”,自然也不大可能成为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家们的“娘家人”。浙江永康有位王先生也被迫交了会费,当他的服装厂遇到了经济纠纷而求助于“协会”时,工商所却答复:除非是大火把你的厂烧了,我们企业协会会有相关领导去慰问,除此以外不可能的事情。改革开放30年,中国让世人有目共睹的不仅是体现在经济层面的市场转型,更有社会层面的人心成长以及与之相伴随的社会力量初显。近年来,“社会管理创新”被高层格外强调,对此,民间更是有了越来越多的共识。之所以社会改革仍步履维艰,不是因为方向问题,更不是因为理论局限,而主要是来自于既得利益者的人为阻碍。企业协会会费与工商年检捆绑,必须禁止,此外还应警惕工商年检的其他搭车收费和其他行*审批的搭车收费。关于*会分开,法律规定很清晰,要想真正落实,看来非严格机制不可。对于越权的行*行为,尤其是对于损民自肥的违法行为,不给决策者和执行者施以相应的惩罚机制,怎能让他们知责而退?


调查:商务宴会减少致酒店更重视婚宴


“目前国内建筑工程险的普及有待加强,在建工程风险应该得到充分重视。”苏黎世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苏黎世保险”)中国区能源及工程险部负责人戴嘉接受《国际金融报》采访时表示,控制和避免在建工程风险亟需相关*策法规加以规制和引导,特别需要引入保险机制,例如“建筑工程险”,以转嫁损失风险,弥补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。


■*治上需拥护一个中国原则


发展企业的同时,杨观乐不忘回报社会。扶贫帮困、抗震救灾……一年多来,累计捐款3万多元,同时还鼓励单位员工为芦山地震捐款捐物,共计4000多元。“两会”期间,他将把“充分发挥句容生态旅游优势资源,向‘慢城’行驶”的提案带到大会上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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